消防站设计规范
1、建筑、设施与场地设计应遵循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 51054。配备车辆的种类与数量参照表3,新建、改建、扩建的消防站应至少增加1个备用车位。
2、.1为了规范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的设计,提高消防站用房、设施和场地规划布局及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消防站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战勤保障消防站的设计。
3、消防站建筑设计需遵循具体标准,确保车辆进出顺畅及设施布局合理。消防车外缘至前门垛的距离应不少于0米,确保消防车能够顺利进入。车库的净高需满足消防车高度加上0.6米的空间,保证车辆进出无碍。为了维修便利,消防车库应配置修理间和检修坑,且不宜靠近通讯室。
4、消防站建设还需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标准的要求,如车库设施的配备等。综上所述,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是一个全面、系统的规范,旨在确保消防站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从而提升城市的防火与灾害应对能力。
5、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现行的标准如下:消防车外缘至前门垛的距离不小于0米;车库的净高(地面至顶板突出部分)不小于车高加0.6米。消防车库应设置修理间和检修坑,其位置不宜靠近通讯室。超过三辆消防车的车库,应设置一个有前后门的隔间,并在其车位下面设置上述检修坑。
6、城镇消防站是公安、专职或其他类型消防队的驻地基地,主要包括建筑、道路、场地和设施等。一般是不对公众开放的建筑,故《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0145--2014没有规定要设置无障碍设施。
微型消防站的建站标准是什么?
1、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有人员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消防设备。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其中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这些人员需经过专业的消防培训,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消防车辆:微型消防站应配备消防车辆,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抵达现场。
2、即1分钟发生火灾单位微型消防站到场处置、组织人员疏散、报火警,3分钟区域联防联勤组织和消防特勤抵达现场协同处置增援,5分钟消防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开展救援。设置依据 公安部消防局于2015年11月11日发布“公消301号”文件。
3、人口在2000人(含)以上的自然村落、设置镇搜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和居民社区,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或多个居民社区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分别独立建站,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
4、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原则是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除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5、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岗位设置、用房配置、灭火器材配备、通信器材配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等。首先,岗位设置应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其次,用房配置方面,微型消防站应设有人员值守和器材存放等用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或单独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