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气象预报测报水平
1、积极开展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气象服务。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提高气象预报测报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农业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提高观测精度:通过研制气象测报型北斗终端设备,提高国内高空气象探空系统的观测精度和自动化水平。通信时统:卫星授时系统:突破关键技术,研制一体化卫星授时系统,开展北斗双向授时应用。电力调度:电力时间同步:为电力事故分析、预警系统、保护系统等提供高精度时间同步应用。
3、在气象测报领域,北斗系统助力气象站实时、准确地传输气象数据,提高气象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在应急救援中,救援人员配备北斗终端,可在通信不畅地区发送位置信息和求救信号,为救援行动提供关键支持。普通用户使用带有北斗定位功能的手机、导航仪等设备,就能在日常生活中享受到便捷的定位导航服务。
4、在农林渔业方面,农业上利用北斗进行精准农业作业,如农机自动驾驶、精准播种与施肥,提高农业生产的精细化程度;林业中可用于森林资源监测,对树木位置、生长状况等精准定位与记录;渔业中为渔船提供定位和通信功能,保障渔民安全,还能帮助合理规划捕捞区域。
青岛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以下简称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号是指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2、为了规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制定本办法。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发布与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适用本办法。
3、各级人民政府应建设预警信号基础设施,确保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畅通,扩大覆盖面,并建立气象灾害应急机制与系统。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设置或利用电子显示装置等传播预警信号。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擅自移动预警信号专用传播设施。
4、山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工作旨在规范程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气象法》和《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制定此管理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其主要内容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由气象台站发布,用于防御和减轻灾害,遵循及时、准确和无偿的原则。
5、为提高农村气象服务水平,防御农村气象灾害,保障和促进农业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青岛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气象服务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突发性小流域山洪灾害气象预警工作方案
1、)最长时段确定:流域汇流时间是非常重要预警时段,也是预警 指标的最长时段。 2)典型时段确定:一般选取2-3个典型预警时段,南方湿润地区的 最小预警时段可选为 1 小时,北方干旱地区,由于暴雨强度大以及 超渗产流突出等特性,最小预警时段可选为0.5小时。
2、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山塘水库出险、突发性地质灾害依然是我们防汛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3、暴雨诱发山洪灾害气象预警业务规范,是指针对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区洪涝灾害,所制定的一套科学、系统、高效的气象预警操作流程与标准。该规范旨在通过及时、准确的预警信息,减少山洪灾害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具体实施中,这套规范首先要求对暴雨天气进行密切监测。
4、山洪灾害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防御工作需要有较高水平的预警预报手段作为支撑。全市200个乡镇目前仅有73处雨水情自动监测点,布点少、覆盖面窄,局地性、小范围的强降雨无法准确监测预报。 防御对策 (一)加快规划编制,注重部门协作。山洪灾害的防御涉及到各个方面、各个部门,需要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