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设原则 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立微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则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群防群治队伍,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实现初起火灾快速响应。人员配备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消防员等岗位,进行岗前培训。
在规划化工园区的消防站布局时,一般建议消防站的服务范围不应超过7公里半径。对于位于近郊的普通消防站,则需要依据实际需求确定其服务区域,通常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此时辖区面积不应超过15平方公里。当然,也可以通过专业的评估方法,来确定更为合适的消防站辖区面积。
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依据单位情况而定。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无消控室但员工超10人的重点单位则需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员工少于10人的重点单位则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非重点单位可根据此标准建立。在人员配备上,微型消防站应满足灭火应急处置需求。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特勤消防站兼有责任区消防任务的,其责任区面积同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第十二条消防站的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应设在责任区内适中位置和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临街地段。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旨在提高城市防火与灾害应对能力,根据《城市规划法》和《消防法》制定,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项目。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具体内容:目的与依据:目的:提高城市防火与灾害应对能力。依据:依据《城市规划法》和《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步骤和建设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4km2。
问77:应如何规划城乡消防站?
1、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规划 标准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应大于7km2,确保接警后5分钟内能到达责任区内任意单位。 小型普通消防站:责任区面积不应超过4km2,同样保证快速响应。 特勤消防站:若兼有责任区面积要求,其责任区面积与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相同。
2、消防站车库门应朝向城乡道路,到城镇规划道路红线的距离宜为10~15m。(3)消防站的通信消防站应当建设比较先进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以及消防通信指挥系统。
3、《消防法》第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4、岗位多,薪资待遇高 注册消防工程师可以从事业务经理、项目经理、消防工程师、预算员、消防工程项目经理、水电工程师、消防施工员、施工员、消防项目经理、消防工程预算员、机电工程师、安全总监、安全顾问等工作岗位。
5、城市消防规划内容 城市消防规划内容有: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1消防法规定的个人义务 ①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②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6、【建立农村安全消防站】镇0投资200万元,在全镇建立14个社区(村)安全消防站。统一配备改装的消防车和消防器材,配备175名专、兼职安全消防员。每年投资60万元补贴消防人员,逐步在全镇建立起以1个公安现役队为主体,2个专职-为辅助和14个村(社区)安全消防站为依托的灭火救援联动机制。
一二三级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1、- 一级微型消防站:一般适用于重点单位或人口在500人(含)以上的自然村落、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重点单位和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居民社区。同时,若同一建筑内有多个重点单位或多个居民社区共用消防控制室,也应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标准分别独立建站。
2、一)对于大型厂区,如园区、院区、场区、校区等,应建立一类微型消防站。这类微型消防站的具体设置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和重点单位的特点来确定。通常,大型易燃易爆企业、大型商场、大型工厂、大型产业园区、高等院校以及三级甲等医院等都应按照一类微型消防站的标准进行建设。
3、没有设置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要点单位,应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没有设置消控室、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要点单位,应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地方各级的人民政府都必须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5、-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应设置齐全,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还应设驾驶员岗位。- 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6、微型消防站分为三级,依据单位情况而定。设有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无消控室但员工超10人的重点单位则需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员工少于10人的重点单位则建立三级微型消防站。非重点单位可根据此标准建立。在人员配备上,微型消防站应满足灭火应急处置需求。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1、建设原则 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立微型消防站。社区微型消防站则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和群防群治队伍,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实现初起火灾快速响应。人员配备 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人员不少于6人,设站长、消防员等岗位,进行岗前培训。
2、- 二级微型消防站:一般适用于员工总人数(含外包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超过20人的场所,或者人口在500人至2000人之间的自然村落、未设置消防控制室且员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重点单位和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居民社区。
3、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则强调依托社区现有资源,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消防站,以有效处置社区初起火灾。社区微型消防站应确定站长,配备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兼职或志愿人员,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等场地设置消防站,配备消防摩托车、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
4、-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应设置齐全,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还应设驾驶员岗位。- 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微型消防站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5、人员配置:微型消防站应配备足够的值班人员,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管理机制:建立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站点运行正常。
学校微型消防站配置清单谁有?
乡镇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置应不少于6人。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应设立,如有消防车辆,还应增设驾驶员岗位。站长应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
岗位设置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如有消防车辆,还需设驾驶员。 站长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兼任,消防员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 所有人员需接受包括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和防火巡查知识在内的岗前培训。基本配置清单: 8米*2米的微型消防站专用柜。
- 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备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还需增设驾驶员岗位。- 站长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所有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的业务技能和防火巡查基本知识。
人员配置:微型消防站至少应配备6名工作人员。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和驾驶员等岗位应明确分工,其中站长可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兼任,消防员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8米*8米的微型消防站柜,配备中号消防斧、喊话器、消防锹、消防钩子、97规格战斗服、02规格战斗服、4kg干粉灭火器、30分钟自救式呼吸器、16mm逃生绳、六合一强光手电等设备。 微型消防站的人员配置不少于6人,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怎样的?
微型消防站配置标准涉及人员配备、消防车辆、消防器材及消防设备。 人员配备:微型消防站应至少有6名人员,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和控制室值班员等。这些人员需接受专业消防培训,具备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 消防车辆:配备消防车辆是微型消防站的必要条件,以便快速响应火灾。
人口在2000人(含)以上的自然村落、设置镇搜消控室的重点单位和居民社区,应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 同一建筑内多个重点单位或多个居民社区共用消防控制室的,应分别独立建站,按照一级微型消防站的要求。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原则是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除必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
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岗位设置、用房配置、灭火器材配备、通信器材配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等。首先,岗位设置应包括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其次,用房配置方面,微型消防站应设有人员值守和器材存放等用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或单独设置。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全文: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为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提高单位及社区自防自救能力,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特制定以下标准。建设原则 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立微型消防站。